攀枝花城建交通(集团)有限公司召开警示教育大会
9月30日上午,城建交通集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。会议主要目的是开展节前警示教育、宣布和通报近期在集团发生的三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,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。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陈曦出席会议并作警示教育讲话。市纪委监委驻城建交通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、集团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姚荣祥主持会议。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。
会上,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日前印发的《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从严纠治“四风”的通知》《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》系列文件;宣布通报了近期集团张赢进、李余、王伟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。
会议指出,警示教育大会的召开,目的是要以案明纪、以案为鉴、以案促改,让集团每一名干部都受到刻骨铭心的警醒,特别是手握权力的干部,必须从中看到危机、看到风险、看到警示,让“纪律是块铁、谁碰谁流血”的警示真正植入内心。
会议强调,全体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,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深刻反思、对照检查、净化思想,真正从这些惨痛教训中警醒起来,以刮骨疗毒的勇气、坚如磐石的决心,共同守护好集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
会议要求,纪律规矩是“生命线”,决不容许挑战与践踏。党的纪律要求、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容逾越和违反,遵规守纪是每一位干部安身立命之本,纪法是不可触碰的“高压线”,严守纪律和法律是必须时刻绷紧的弦。
责任担当是“试金石”,决不容许懈怠与敷衍。当前集团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,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,面临的考验和诱惑也随之增加,需要每一位干部勇于担当、积极作为,用好组织、单位赋予的权利,把警示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,时刻牢记职责使命,真抓实干,开拓创新。
监督管理是“安全阀”,决不容许虚化与弱化。三起案件暴露出我们在管理上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和薄弱环节,特别是财务资金管理,贸易业务审批、项目招投标、劳务合同审批等方面。要以案为鉴、以案促改,全面对照检查,深入排查内部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,扎紧制度的笼子,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。
廉洁自律是“护身符”,决不容许忽视与放松。要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、党纪国法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,引导集团干部职工正心明道、怀德自重,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。要让警示教育真正触及灵魂,使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成为每一名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
各子公司班子成员、集团各部门(中心)正副职共60余人参加会议。


